可以从以下方式理解债权凭证的有条件转让:
1、属于法律对债权转让的规定的债权凭证;
2、不属于合同法规定禁止转让的情形;
2、受让人与本案当事人存在权利义务关系且有利于申请执行人实现其债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第五百四十五条第一款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Copyright © 2019- hxqm.cn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