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高铁带违禁品有影响。高铁违禁品有以下几种:
1、请勿携带枪支、子弹类;
2、请勿携带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以及类似的单刃、双刃刀等管制刀具;
3、请勿携带器具;
4、请勿携带具有剧毒性、腐蚀性、放射性、传染性、危险性物品;
5、请勿携带易燃易爆物品;
6、请勿携带具有危害列车运行安全或公共卫生的物品。
法律依据:《铁路旅客运输规程》第五十三条 旅客违章携带物品按下列规定处理:
(一)在发站禁止进站上车;
(二)在车内或下车站,对超过免费重量的物品,其超重部分应补收四类包裹运费。对不可分拆的整件超重、超大物品,动物,按该件全部重量补收上车站至下车站四类包裹运费;
(三)发现危险品或国家禁止、限制运输的物品,妨碍公共卫生的物品,损坏或污染车辆的物品,按该件全部重量加倍补收乘车站至下车站四类包裹运费。危险物品交前方停车站处理,必要时移交公安部门处理。对有必要就地销毁的危险品应就地销毁,使之不能为害并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没收危险品时,应向被没收人出具书面证明;
(四)如旅客超重、超大的物品价值低于运费时,可按物品价值的50%核收运费;
(五)补收运费时,不得超过本次列车的始发和终点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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