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动棒会扫描出来,但是不属于违禁物品。 限量的东西:
1、打火机限带5个,火柴20盒。
2、染发剂、指甲油等不能超过二十毫升。
3、发胶、摩丝、空气清新剂、杀虫剂等自喷
式压力罐产品不得超过600毫升。
4 刚孵化的小鸡、小鸭可带20只。
5、冷烫精及酒精不可以超100毫升。
严禁携带的物品:
一.禁止托运和随身携带的物品
(一)枪支、子弹类(含主要零部件)
1.军用枪、公务用枪:手枪、冲锋枪、步
枪、机枪、防暴枪等以及各类配用子弹。
2.民用枪:气枪、猎枪、运动枪、麻醉注射
枪等以及各类配用子弹。
3.道具枪、发令枪、钢珠枪、催泪枪、电击
枪等以及各类配用子弹。
4.上述物品的样品、仿制品。
(二)爆炸物品类
1.弹药:炸弹、照明弹、燃烧弹、烟幕弹、信
号弹、催泪弹、毒气弹、手雷、地雷、手榴弹等
2.爆破器材:炸药、雷管、导火索、导爆索、
震源弹、爆破剂等。
3.烟火制品:礼花弹、烟花(含冷光烟花)
鞭炮、摔炮、拉炮、砸炮等各类烟花爆竹,发令、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以及钢丝棉烟花”等_有烟花效果的制品等
4. 上述物品的仿制品。
(三)管制器_
1. 管制刀具:根据《管制刀具分类与安全要
求》(GA 1334-2016) .认定为管制刀具的专用刀具(上首、刺刀 佩刀
三棱刮刀、猎刀、加长弹簧折叠刀等)、特殊厨用刀具(加长砍骨刀、加长西瓜刀、加长分刀、剔骨刀、屠宰刀、多用刀等等)、开刃的武术与工艺礼品刀具(武术刀、剑等等),以及其他管制刀具(超过GA/T 1335《日用刀
具分类与安全要求》规定的尺寸规格限制要求的各种刀_)
2.其他器具:警棍、军用或者警用匕首、催泪
器、电击器、防卫器、弩、弩箭等。
(四)易燃易爆物品
1.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氢气、甲烷、乙烷
环氧乙烷二甲醚、丁烷、天然气、乙烯、氯乙
烯、丙烯、乙炔(溶于介质的)一氧化碳、液化石油气、氟利昂、氧气(供病人吸氧的袋装医用氧气除外)、水煤气等。
2. 易燃液体:汽油(包括甲醇汽油、乙醇汽
油)、煤油、柴油、苯、酒精、酒精体积百分含量大于70%或者标志不清晰的酒类饮品、1,2-环氧丙烷二硫化碳、甲醇、丙酮、乙醚、油漆、稀料松香油等。
3. 易燃固体:红磷、闪光粉、固体酒精、赛璐珞、发泡剂H、偶氮二异庚腈等。
4. 自燃物品:黄磷、白磷、硝化纤维(含胶
片)、油纸及其制品等。
5.遇湿易燃物品:金属钾、钠、锂、碳化钙
(电石)、镁铝粉等。
6. 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高锰酸钾、氯酸
铺、过氧化钠、过氧化钟、过氧化铅、过醋酸、双氧水、氯酸钠、硝酸铵等。
(五)毒害品
氰化物、砒霜、硒粉、苯酚、氯、氨、异氰酸
甲酯、硫酸二甲酯等高毒化学品以及灭鼠药、杀虫剂除草剖等剧寿农药。
(六)腐蚀性物品硫酸、盐酸、硝酸、氢氧化钠、氢氧化银、有液蓄电池(含氢氧化钾固体、注有酸液或碱液的)、汞(水银)等.
(七)放射性物品指含有放射性核素,并且其活度和比活度均高于国家规定豁免值的物品,详见《放射性物品分类和名录(试行)》。
(八)感染性物质
包括可感染人类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
(毒)种和感染性样本,详见 《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名录》中危害程度分类为第一类 第二类的病原微生物。
(九)其他危害列车运行安全的物品
1.可能干扰列车信号的强磁化物。
2.硫化氢及有强烈刺激性气味或者有恶臭等异
味的物品。
3.容易引起旅客恐慌情绪的物品。
4.不能判明性质但可能具有危险性的物品.
法律依据:
《铁路旅客禁止、限制携带和托运物品目录》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
第九十九条 旅客违法携带、夹带管制器具或者违法携带、托运烟花爆竹、枪支弹药等危险物品或者其他违禁物品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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